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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

日期:2013年09月09日 点击:[]次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教育部教办(2010)3号《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精神,培养创业人才,激励大学生创业积极性,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和素质,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特设立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大学生创业贷款基金和大学生创业奖励基金,两项合称创业基金。

第二条 创业基金是扶持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学生自主创业,促进就业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创业企业贷款、毕业生创业扶持奖励,校外专家顾问评审费及指导费等。

第三条 创业基金按照“公开公正、专业评审、择优扶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 为规范创业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资金筹集与管理

第五条 创业基金的首批款项由学校筹措。学院今后将努力开拓其它渠道为创业基金争取后续经费,扩大基金规模。

第六条 创业基金依法接纳校友及社会各界的扶持、捐赠资金,但不接受赠款人或组织的强制性附加条件。

第七条 学校成立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创业基金的年度计划安排、争取社会经费支持、立项审批、监督管理等重大事项决策。

第八条 成员由校领导、学工处、财务处、资产后勤管理处、科研处、教务处、团委、纪检监察审计处组成,主要职责是审批和监督基金的使用情况,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校就业指导中心,主任由学工处处长担任。

第九条 创业基金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创业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

1、编制相应的操作规范与流程;

2、受理创业基金的申请,组织评审;

3、核查项目,跟踪经费使用,催收到期贷款;

4、协助财务处具体经办贷款手续;

5、负责创业奖励基金的审核发放;

6、审批其它用途的创业款;

7、评估贷款工作的效益,定期向管理委员会通报相关工作等。

第三章 扶持对象与扶持方式

第十条 创业基金中的创业贷款基金用于扶持创业。扶持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贷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校三年制或四年制全日制大专或本科生

2、申请项目具有可行性,并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

3、申请团队应有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或相应的资金风险承受能力;

4、贷款人在校期间,品行、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和违纪违法纪录。

5、贷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一定的还款能力。

6、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有具体经营项目并以个人名义领取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 创业奖励基金用途如下:

1、支持学院举办的创业大赛及各种形式与创业紧密相关的活动;

2、用于奖励每年自主创业的优秀毕业生,具体按《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鼓励毕业生基层就业和扶持毕业生创业的暂行规定》办法执行;

3、用于奖励每年评选出的“优秀创业之星”、“优秀创业导师”。(评选办法另行文)

4、开展相关的创业培训

5、校外专家、顾问团的项目评审费及指导费

6、校内创业导师的指导费;

7、其它合法用途

第四章 创业贷款申请与审批

第十二条 创业贷款基金的申请程序:

1、创业团队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创业贷款申请审批表》,提交创业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工商营业照、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创业导师和创业学生所在系分别签署意见;

3、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材料审核,对是否同意贷款、贷款数额等提出初审意见;

4、报送管理委员会审批;

5、创业团队负责人签署还款协议;

6、签订贷款协议,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创业贷款为无息无抵押贷款,原则上贷款数额不超过1万元。

第十四条 贷款期限为一年,一年内必需还清上一年贷款数额。还清款项后,若有需要可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续贷申请(手续酌情简化)。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创业基金由校财务处专项管理。

第十六条 创业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上一年度的经费使用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经费的管理使用意见。

第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接受资助或贷款的创业团队应向管委会办公室提交资金使用情况的财务报表。

第十八条 创业基金的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纪律检察审计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